第128章

这桩婚事来得着实莫名其妙,庆王若能杀死他就好了。

萧仕明看了看沈余之,后者还在聚精会神地吃剥了皮的花生米,那只明显不同于百花楼的茶杯微微冒着热气。

沈余之防备太甚,下毒难,他身边可用的高手又太少了。

萧仕明动了动受伤的腿,暗道,靠自己是绝对不成的,若能怂恿齐王动手,或者还有些一丝希望。

杀死沈余之对齐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如果睿王没有了沈余之,他也就不会对那张椅子痴心妄想了。

三人在百花楼听了一会儿曲子,闲话几句,沈余之就以无聊为由提前告辞。

萧仕明打发走几个清倌,低声道:“大表哥,如果庆王要对睿王下手,咱们是不是可以落井下石一下?”

“这……”沈余安虽说一直惦记泰平帝屁股下的那把椅子,但还真没惦记过睿王和沈余之的命。

他摇了摇头,“皇祖父说过,父王人品敦厚,兄弟阋墙这样的丑事不适合父王。”

萧仕明道:“姨夫是不适合,但庆王适合啊。”

沈余安道:“你是说嫁祸?”

萧仕明点点头。

沈余安还是不同意,“皇祖父和沈余之都不是一般人,咱们不能轻举妄动。”

沈余之离开百花园后,哪儿都没去,直接回了致远阁。

小城禀报道:“主子,简三姑娘让白瓷送来一件翻毛皮的斗篷,偷偷放在墙上了。”

沈余之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问道:“有人瞧见吗?”

小城道:“应该没有,围墙附近没有脚印。”

“拿来看看。”沈余之把手放到水盆里,认真洗了一遍。

烦人打开放在桌子上的包袱,拎起来看了看。

斗篷是玄色暗纹缎面的,里子用的紫貂皮,脖颈处还有一圈油亮的太平貂皮。

做工精细,外观漂亮。

只是……他家主子能穿皮靴,但从不喜欢穿动物毛皮。

嫌脏!

“主子,带毛的。”烦人把斗篷拎了起来。

沈余之怔了好一刻,自语道:“那丫头倒是个爱干净的,没什么问题。”

讨厌别过头,撇了撇嘴。

“我试试。”沈余之站起身。

讨厌只好搬了小凳子过来,让烦人站在上面,把斗篷披在他肩上。

长短正好。

脖子上的貂毛柔软暖和,斗篷下摆用玄色绣线绣着大大小小的雪花,或密或疏,布局轻灵有致,既不破坏缎面的暗纹,又给玄色增添了动感。

沈余之十分喜欢,脖颈处破天荒的没觉得痒,美滋滋地在大铜镜前照了又照。

他说道:“讨厌把我新买的那对手镯拿来。”

“啊?”讨厌有些犹豫,硬着头皮说道:“主子,这样不好吧,王爷已经开始准备聘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