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那家店他原来也会去,那时候他还只是公司一个普通中下层小领导,拿着不多的工资,除了制服应酬、生活品和奢侈品的费用,剩下的钱也不多,所以平时会去大学城附近觅食,那里味道好又便宜,于是有一天,他就碰到陆然了。

那一天可以说是他人生中最狼狈的一天了。

那天赶上学生的午餐时间,店里人很多,他就被安排跟两个年轻男学生坐在一桌,拼桌。

他点完餐,等着的时候,无意中听出来,他旁边这两个情侣,正在闹分手。

原来是同道中人,霍毅臣就抬头‘无意中’多秒了对面的男生几眼。

坐在他对面的正是陆然,穿着当时流行的米色尖领绒衣,脖子上挂了个极细的黑色项圈,下身应该是水洗蓝的牛仔裤,整体装扮让他想起了毛茸茸的小狗。

而他身侧那个,由于角度关系,不太适合观察,他索性就放弃了,只是记得声音。

两人又拌了几句,然后就到了闹分手的高潮,他点的东西还没上,两人就吵了起来。

他记得他当时还好心情的看热闹,结果很快就遭到了报应。

他侧前方的男生显然是被甩伊方,只见那个男生突然就站起来,端起一锅西红柿颜色的汤,在对面男生惊恐的目光中,二话不说兜头泼下。

由于他拼桌坐的实在太近,有三分之一的汤都溅在了他身上,好在那汤似乎点了有段时间,并不烫,但绝对不会让人好受。

然而始作俑者太气愤,根本没注意到倒霉的他,拎起个包就愤然离去。

他作为一个有阅历的成年人,并且也很怜悯被甩的男生,而且他觉得对方跟他挺有眼缘,所以并没阻拦那个肇事者离开。

当然,那还不是最倒霉的,提分手的男生羞愤的也很快跑走,他则去卫生间处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

等他拎着报废的刚用半个月工资买到的新西服出来,想要离开时,发现他的公文包没了,座位上是个陌生的拎包,跟他的相同颜色……想也知道是谁拿走了他的包。

那天下午他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时间却不允许他再回家换衣服,他只能穿着变了色的西服,凭借记忆,给合作方说了方案,他的介绍是成功的,但因为他个人着装和准备实在太差,以至于对方觉得他非常没诚意,所以那次买卖没谈成。

那是他在工作上第一次尝到败绩。

他后来又去了那家日料店几次,他的公文包在半个多月之后才被店员拿出来,那店长给他鞠了好几个躬,说包早就还回来了,但是因为店员的疏忽,一直忘了还他。

霍毅臣没在意那个,他眼睛落在公文包拉链上的一只挂坠狗上。

那狗他知道,是动画片加菲猫中总是被欺负的小黄狗欧迪。

欧迪的耳朵上还加了张直条:抱歉,拿错了包,因为没找到您的联系方式,所以托店员还给你,很抱歉,希望谅解。

对于不是那个男学生亲手把包还给他,他感觉很遗憾,因为自从被泼了汤之后,他总会时不时想起对方端起那锅汤时,骄傲又决然的表情,他觉得他被迷住了……虽然那之后发生的事情并不美妙。

可惜那之后,他再也没遇见那个人。

他是信奉缘分的,所以他并没特意去寻找,直到两年后,他在那家咖啡厅,刚结束了午休向外走时,那样的表情又出现在他面前。

对于突如其来的邀吻,他当然没理由拒绝,也尽量表现的完美一些,希望对方能够对此有一个深刻的记忆,没想到阴差阳错,他居然得到了那个人的初吻……

两年中,在陆然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人偶遇了很多次,当然,是真正意义上的偶遇。

他还从陆然与朋友的谈话中,得知这个外表看起来健谈、爱调侃爱开玩笑的人,用极为严密的外壳包裹着那颗不想再被轻易践踏的心。

他甚至听陆然说过“刚认识几天就敢说了解我,我会相信?还动手动脚,我踢他那儿算轻的。”

所以他用了很长时间来思考,如果他决定要陆然,能否保证自己永远不变心。

两年后,当他抵挡住了许多诱惑,并且发现自己对其他人实在没什么过多的兴趣之后,他终于有了结论。

当然,令他没想到的是,随着接触深入,他竟然会对某一个人,越来越感兴趣……

吃完了晚饭,两人逛了会儿街,天黑时候,陆然才带着霍毅臣来到了‘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