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诧异地问他这是什么?
他边拆杜蕾斯边说:瑞典那边刚寄回来的,我讨厌跑来跑去,所以直接递了你的照片的证件号码过去。
第二天,我把那绿本本用框裱了起来,放在吃饭的桌上。
他下班后很惊讶看着那裱起来的绿本本,问:至于吗?
我慎重回答:至于。
一年后,他跟我去了趟山区的家。
我妈的表情很奇怪,不过显然,他们很喜欢他。爸妈称他为:媳妇。
这让我乐坏了。
同时,我觉得幸福。
此生前所未有的幸福。
又是半年,他带我去了次纽约。
我英文还行,所以对这故意操着一口英语的老太太,应付得毫不吃力。
我政治也还行,所以对着老太太一连串的针锋相对都能一一化解,同时不得罪老人。
最后老太太叹息,服软。
后来遇到个举重的女人,当街跟他表白。那口子英语吧,带着严重的方言味,导致我一开始以为她是柬埔寨的。
不过四两拨千斤,郑吴雨这招还是很擅长的。我就看那外国姑娘一阵失落,手臂上的肌肉一抖一抖地离开了。
郑吴雨的英文我听懂了,他对那女人道:不好意思,这位是我太太,我们正打算去配精子,请您勿打扰我们。
所谓配精子,就是美国的新技术了。
在这里,同性恋也是可以有后代的,尤其是有钱的同性恋。
我就这么糊里糊涂地被他带去配精子。
不过他说不急,想要孩子的时候再实施。
我有些不敢想象,一辈子就这么定下来了?
甚至还能有孩子?
那以后孩子叫我爸爸还是叫他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