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未来还不知道会不会决定住在一起……顶多也就打个招呼,像林子墨自我介绍的这么详细,该说这孩子严谨呢?还是有点儿学法律的人的职业病?
其实都不是……既然打算在一起住,互相都在考虑对方是否适合,那第一步就应该把对方了解的更多一点,想了解对方,就先介绍自己,就像安逸不是下意识地跟着他的方式,也自报家门了么?
这一点,让安逸不知该说是好感呢,还是该说意外呢……总之,无论是安逸,还是对面这个带着淡淡书卷气、却又隐藏着普通学生没有的犀利的林子墨,似乎对对方都挺满意的。
“那个……”
“呃……”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想说点什么,可是又看到对方开口了,各自礼貌的退了一步,微微一笑——
“你先说呢。”
“你先说——”
“那就一起说——”
“我是学法律的,书太多了……我想住相对大一点的这个房间,当然我可以多承担一些房租,可以么?”
“我是学医的,书和东西太多了……我想住相对大一点的这个房间,当然我可以多承担一些房租,可以么?”
——一次又一次的异口同声,让两人尴尬对视,不由的各自哑然失笑。
默契这东西,还真是……
“我看……不如这样好不好,我们俩可以在小房间放两张床,用来睡觉……大房间这边作为共同的书房,这样的话,东西都能摆开,而且也安静啊。”
——安逸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提议,说出口的时候自己心里也轻轻震了一下。
合租……被他这么一说,怎么变成有点像同居了?
他从宿舍搬出来不就是为了一个人清静么?和完全陌生的人住在一起,这是他最不愿意的,他洁癖,闻不得一点脚臭、口臭,听不得一点打呼噜、磨牙,房间必须永远保持一尘不染……明明大多数男人都不能全部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