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林子墨就什么都给他买,把一切都打理的井井有条,只是欧阳夜歌从来没有主动伸手要过,他买多了,还会觉得很为难……更何况现在,楼下就有便利店,走路五分钟就有大型商场,而他闲在家里有大把的时间,林子墨却是要上班,诸了好几天假了,不用猜也知道他的办公桌上一定堆满了案子,今天去上班绝对忙得脚打后脑勺……现在,欧阳夜歌反倒什么都让这个男人去买,怎么看都是无理取闹。
林子墨一味的宠着,其实是知道小歌的想法……他不想出门,害怕出门,害怕被人认出来,害怕再经历昨天那样的场面。
男人当然不会戳破他。
事实上,欧阳夜歌这么处理是对的,他现在的确在家里多呆几天,等事情冷却后再出去比较好……这是最理智的做法,把伤害降到最低。
“小歌,那我去上班了,今天可能会很忙,如果我中午回不来,午餐刚才在你捣乱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四菜一汤,都分别装在不同的保鲜盒里,你直接微波炉热一下就行,电饭煲我定时了,你中午十二点半打开,米饭就做好了,不过小坏蛋,四个菜里只有三个你爱吃的,另外一个是羊肉胡萝卜,你不许挑食,给我乖乖的吃了它,你每天对着电脑工作,吃胡萝卜是必须的,听到没有?”
刮了刮眼前可爱的鼻子,欧阳夜歌吐吐舌头,两人相视一笑,这画面久违的温馨和谐。
林子墨出门了,开车,上路……一切都迅速得不得了!他知道自已今天要多忙,干这一行,别说加班,遇上案子通宵达旦都很正常,更何况他的桌上现在肯定已经堆满了案子……他今天还得去采购,无论多忙,小歌的诸求怎么可能忽略?这时间啊,恨不得一分钟掰成两半用!
再忙再累,在他看来……这是他们同居的开始,也是自已幸福的开始,男人的心里从一大早就开始暖暖的,连开着车、嘴角都桂着难以自抑的笑容。
可也正因为他的匆忙,才会没注意到停车场不远处,停着一辆他从没见过的迈巴赫。
坐在车里的,不会有别人,只能是——云千昊!
可是男人全身的气场,却在这一刻又冷了几分,已经冰冷到了极限,连攥着方向盘的手指,都在嘎嘎作响。
他来这个城市,坐飞机只要几小时就到了……所以他昨天半夜就到了!
昨天半夜的时候,拿着调查的来的资料,直奔小歌的家……天晓得他一路祈祷,多希望他的爱人就在那里,就算小歌逃开他,可是看在自已这份千里追妻的真诚上,至少会感动吧?到刚才为止,他都觉得,小歌的心里一定有他的,不然在医院的那个晚上,又怎么会心甘情愿的……
可是没有……小歌的家里没有人!
接着他又一路祈祷……希望小歌一定不在这里!
小哥那么干净,那么单纯,又不是他以前玩儿的那些人,怎么会在跟自已发生关系后不到一个星期,就和别的男人同居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