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

张维之像是没有听到音乐停了一般,索性把麦克风从支架上取下来,整个人化身为充了电的麦霸,必须嗨爆全场。

黄牛野叫,饿狼呼号,这些形容词已经不足以形容张维之的歌声。

在这一刻,他不是张维之,他是野兽歌手嚎叫派的代表,他用自己的歌声证明了一个人原来可以把歌唱的这么难听。

“盛开着永不凋零,蓝莲花~~~~~”

嘶哑的声音仿佛漏了风的喉咙,又像是撕开布帛时刺耳。

所有人齐齐捂住了耳朵,一个小孩儿突然哭了出来,哄都哄不住。

林仙月眼神古怪,神色哭笑不得,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这群人如此恐惧张维之唱歌了。

她还看到酒馆老板从后台里冲了出来,手里还拎着一根铁棍。估计老板以为有人闹事,准备出来打架的。结果看到在台上唱的很嗨的张维之,握着铁棍的手臂上青筋直冒,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好不容易一曲终了,观众们早已经脸色惨白。

张维之意犹未尽的站在台上,似乎准备再来一首。

老板连忙跳上去,对他说:“小兄弟小兄弟,每个人只能唱一首,还是把舞台留给其他客人吧。”

张维之很是遗憾的放下麦克风,目光看着林仙月,朝她走了过来,神态骄傲的像极了一位得胜归来的大将军。

“怎么样,很久没唱了,水平没下降吧?”

张维之问身边的猴子,猴子一脸痛苦的仰头喝了一口酒压压惊:“没下降,让人一听就知道你身上很有故事。”

张维之又看向林仙月,林仙月连忙说:“老板真棒。”

张维之咧嘴傻笑起来,一群人盯着周围人复杂难言的目光,陪着他干笑了两声。

袁茜翎脸上没有丝毫血色,她知道自己今天一败涂地,心里充满了挫败感。

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她看的出来,林仙月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要和她比。

可即便如此,她却处处败给了林仙月。

败的那么直接,败的毫无争议,败的连一丝对比都没有。

“太晚了,我送她回家,你们慢慢吃。等我出院了,我再请大家吃顿饭。”

张维之起身朝其他人说了一句,拉起林仙月的手走出了小酒馆。

猴子等人视线落在两人牵着的手上,谁也没有开口。

张维之已经连续用行动表明了,他喜欢的人是林仙月,而不是袁茜翎。

……

夜色下,张维之牵着林仙月的手走在柳堤下,他脸色通红,自觉烫的很。但他好像忘记了一般,始终没有放开林仙月的手。

过了一会儿,林仙月轻声说:“他们都是你的好朋友吗?这么走了会不会影响你们的友情?”

“我和他们很小就认识了,算是发小,以前承蒙他们照顾和包容,算是玩的很好的朋友。只是,他们对我和茜翎姐有些误会。而我,不想让你也有这样的误会。”

“茜翎姐小时候对我很照顾,我爸妈不在家的时候,她会把我接到她家里去吃饭。以前我刚来首都,和小区里的孩子都不熟悉,也是茜翎姐领着我跟他们一起玩,和他们才成了朋友。”

“那个茜翎姐,她好像喜欢你。”

张维之看着林仙月,认真的说道:“我不知道她那算不算是喜欢我,但我很清楚的知道,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恐怕这辈子再难喜欢上其他人。”

林仙月微笑道:“能得老板如此青睐,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