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川好像还是第一次给娘们站岗盯梢上茅房,所以也不知道距离多远算不冒犯?最后他止步在大约10丈开外,真是再走两步就能到路上了。这种距离就算娘们肠胃不好开大,也没有谁听得到吧?
林川为了表示自己正人君子,甚至还背过身去,避免以为自己仗着视力好,在偷看。
可惜,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跑路啊!刚才还乖巧害羞,都学会用敬语了的阿伦别乞,真是提起裤子不认人,看林川离开后,匍匐在自己没有小恭的一片地上,用没过小腿的青草当掩护,艰难的向反方向爬去。
她突然觉得自己好聪明,居然骗过了如此穷凶极恶的劫匪,在爬出了足足10米开外后,突然起身,沿着山坡就跑了出去。那动静,就跟脱缰的野驴一般,一发不可收拾,开始了自己的末路狂奔。
阿伦别乞从小就跑得快,平日里除了琴棋书画,还一直在锻炼身子骨,那么多侍卫都没有几个跑得赢她,简直就是草原博尔特,鞑靼两脚马。
她感受着风被身体抛到脑后的凉爽,空气里都弥漫着青草的芬芳,现在,这就是自由的味道。
阿伦别乞用尽全力,感觉跑得都快飞起来了一样。但在远处林川看起来,就是那么的……搞笑,仿佛不知道她在燃什么?
这时候乌兰骑着一匹马走到了林川的身旁,疑惑问道,“头儿,那娘们是不是脑子不太好?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草原,她什么都没有也要跑,真不怕喂狼崽子了?”
“你就可怜可怜狼吧,就她那身无二两肉,啃着都硌牙,吃完她不知道会不会变笨?”林川无奈摇头叹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傻丫头。现在这种状态,就算让她先跑上半个时辰,林川两鞭子一挥,都不用10分钟就能把她抓回来。
她该不会认为自己真的能跑过马吧?要么就是刚才吃完尿完了,发现今天的有氧还没有做,所以锻炼一下身体?
“我现在就去把她抓回来。”乌兰扬起鞭子就想追赶。
“等等,让她跑一跑,消耗点精力,省得有那么多歪脑筋。”林川就这么惯着,让乌兰开始去别的方向寻一个今晚可以安顿的地界。现在马这么多,味道有点大,不可能不让狼群兴奋,必须注意安全,晚上的狼群可比鞑子兵还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