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一献放心了,开始训他:“以后不要给它吃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什么乱七八糟,我煮的粥。”席来州挑眉,手拈着钢笔直落落敲黑色办公桌,“而且它在我脚边一直蹭,看我喝一口就叫一声,我才施舍给它吃。”

萧一献也吃过席来州煮的东西,色香味皆无,停留在纯属煮熟的阶段。

“你老是凶它,它敢在你脚边蹭?”萧一献有所怀疑。后又不想再计较“谁先动手”这件事,说,“以后自己吃就算了,不要给狗吃,它不像你,它很娇贵的。”

“这么娇贵,卖了算了。”席来州有点愤愤,他本来就不想养香槟。“我让助理给它找个好下家。”

“卖什么卖!”萧一献已经把香槟当作半个家人了,生气席来州的口吻,“卖了你都不卖香槟。”

“明白了,在你心里我连香槟都不如。”席来州脚一蹬,椅子往后溜,抵着墙,“不养了。”

萧一献真怕席来州把香槟送走:“……没有啊,你们一样重要。”

“我和狗一个地位?”

萧一献被席来州说笑了。

“胃痛不痛?”电话那头,席来州说,“你别笑了。”

“还行,明天都可以出院了。”萧一献止不住笑,然后又说,“真的,你别卖香槟,我很喜欢它。”

虽然香槟是两个人养的,但萧一献只负责带香槟去美容院,给它洗澡,给它买狗粮、零食。

席来州则不同,他要收拾被香槟搅得一团乱的客厅,要给它洗狗盆,香槟的破坏能力和颜值成正比。最重要的是,香槟太粘人,总是黏萧一献,他受不了,一有机会就想送走它。

但他得寻一个合适的时机,不想因为这件事和萧一献吵。

“对香槟,就这么容易说喜欢。”席来州语气有点酸,“对着我怎么都说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