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一出,紧接着就是意料之中的大量媒体报道将隐匿了一段时间的宋家声再次推上风口浪尖。各家媒体日日蹲守宋家大宅,方圆几里内光明正大等着的、利用各种手段埋伏的,围了个水泄不通。宋家声的父亲最讨厌的就是他张扬跋扈和总是在工作之外成为关注对象的纨绔子弟的做派,这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他的优秀的管理能力和敏锐的观察力。每次想起这一点,宋父就无比希望宋家声能有宋家鸣那样温文尔雅的个性和风度。因此离婚这件事一闹出来,原本就很严肃的宋父整日皱着眉头不给宋家声好脸色,弄得宋家气氛极度压抑,从宋夫人、宋家鸣到家里的下人,几乎人人自危。
事情既然已经捅了出来,当事人辛仲远自然也受到了跟宋家声类似的对待,虽说他在媒体眼中的新闻价值不如宋家声,但对他的爆料往往会产生短时间内的极强反响,于是,他的公司、他的家、他刚刚产下的孩子、他的生活揭秘,都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这最让辛仲远头疼。
跟宋家声作对他不怕,他怕的就是把自己曝光于大庭广众下,甚至有可能对孩子的未来造成恶劣影响。事情一见报,身在S省的庄爸爸庄妈妈就立即打电话给庄林问是怎么回事儿,庄林知道瞒不住,只能一边说实话,一边说辛仲远有多苦多不容易,并且进一步说明他们很相爱,辛仲远为了他们的爱情,也做了很大的牺牲,希望爸爸妈妈能够理解,还希望他们能适当地帮帮自己。
两方都在动用手中的权力和关系来抑制媒体的大肆入侵,效果是有,但媒体人也具有相当的告上觉悟。为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并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他们往往可以“不畏强权”,心怀只要挖到独家大新闻,哪怕立刻死掉也瞑目的“朝闻夕死可矣”的伟大的牺牲精神。
经过各方的努力,辛仲远的生活总算保证了一片清净,但隐患还是存在的,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冒出来一个人拿着相机举着话筒问:“辛先生,请您评价一下你跟宋先生的婚姻生活”。辛仲远很想一拳过去把脸和相机一起砸烂,可他真正能做的,只有忍耐,并希望这件事早点儿解决。
第一次开庭,媒体被禁止旁听,法庭里的人也寥寥无几,除了两位当事人以及律师外,就是庄林、宋家鸣、陈硕、薛子尧和阿义。“粉丝团”的比例可见一斑。让宋家声几乎暴怒的是,宋家鸣居然也坐在辛仲远那边,而且身份是控方第一证人。这也是让辛仲远十分为难的事,因为宋家上上下下除了宋家鸣之外,没有人愿意,或者说,没有人敢做他的证人。
控方律师姓许,是宋家鸣的朋友,很年轻,他向法官提出辛仲远要求离婚的理由是:两人婚后宋家声经常流连于酒吧、夜总会、俱乐部等娱乐场所,存在招妓行为,甚至在辛仲远面前公然出轨。不顾对方怀孕的身体,经常吵架打架,造成对方妊娠七个月时引产,是对身体和精神的巨大损害。
辛仲远首先对这一切进行了陈述,然后是控方第一证人宋家鸣的证词。他说:“我是被告宋家声的亲弟弟,我哥哥宋家声跟辛仲远结婚后关系一直不好,吵架打架是常有的事。关于我哥哥的花心风流,媒体上常有报道,我想就不用我多说了。”
许律师立刻问:“请你说清楚,你说的花心、风流具体指什么?”
“就是到处留情,随随便便地就跟人好上,好几天又散的意思。”
“也就是说,宋家声在与辛仲远婚后,不仅出现了第三者,甚至还有第四者、第五者、第六者等等等等是吗?”
宋家鸣垂下头,想了想,说:“是。”
许律师说:“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宋家声不断外遇的行为,是对感情、对婚姻的不忠,是对我当事人的恶意伤害,引发的严重后果,就是吵架、动手,导致我当事人引产。我有理由要求法官批准离婚,并让被告赔偿我当事人的精神损失费。”
“我反对,”宋家声御用的刘律师站了起来,“据我所知,我当事人宋先生跟原告结婚后,第一证人,也就是宋家鸣先生一直不在国内,试问他们两人的感情纠葛,你又是如何得知的?”
宋家鸣愣了一下,说:“首先,我哥哥的风流个性我很清楚,媒体报道我也常看;第二,当时我虽然在美国,但跟辛仲远经常通电话,说过他们婚后的不愉快;第三,我跟家里几个管家佣人也常联系,他们也说过我哥哥跟辛仲远婚姻不和谐之类的事。”
“首先,你清楚我当事人的性格,不代表他真的做过什么,媒体报道大部分是为了吸引眼球,也不能做准;第二,无论原告跟你说过什么,他的话在法庭上不具有绝对效力;那么第三,你说的管家佣人,今天有出席作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