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娜躺了回去,闭上眼睛听着,叹说:“老聂啊,浪漫,真浪漫,听着你的歌声,我的耳朵要怀孕了。”
不行,不能看。
他两只眼睛本来就深邃,这时候凝视着她,陈丽娜就觉得好遗憾,她没有化妆,没有穿裙子,甚至没有一双漂亮的高跟鞋,她不配叫那么一双深情的眼睛盯着,听他给自己唱如此动人的情歌。
“今天农场里补办联谊会,有你喜欢的音乐,舞蹈,按理来说,应该是你最出风头,也最风光的日子,怎么连舞都不跳,就回来了?”聂工扔了手风琴,躺到了爱人的身边,就问。
陈丽娜笑了笑,说:“风头那东西,上辈子我早就出完了,现在对于我来说,劳动最光荣。”
曾经有一句话,就叫作:劳动最光荣。
陈丽娜曾经到边疆时,见处处都有专门的石碑提着它,但她从来不了解这句话的意思。
重活一世,站在戈壁滩上,站在棉花田里,看着挥汗如雨的社员和知青们,陈丽娜才能切身体会这句话的涵义。
无论时局如何,也不论这个社会终将如何发展。
真的,一滴汗水换一粒粮食的劳动者们才是最光荣的。
陈丽娜并不是个勤奋的人,也不是个格外好胜的人,就连她自己在采摘棉花之前,也没想到自己能坚持一周,那么高强度的劳动,是贺兰山的紧追猛赶调动了她。
那么,一切的荣耀,应该是归于好强的贺兰山的。
至于她,有这个虽然永远不解风情,但偶尔能浪漫到叫她耳朵怀孕的男人陪着,就足够啦。
俩人躺一块儿,陈丽娜说:“今晚这么高兴,要不咱们来一回?”
男人转过身来,不可置信的望着女人:“小陈,你是个女人啊,你该不会也想这种事情?大前天不是才来过一回,今天就算了吧,咱们该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为了革命事业而奋斗。”
女人就靠过来了:“你都生仨儿子了,你傻呀,你怎么就这么不解风情呢?你看我洗的多白,多香,你不止一次的幻想过,从头发丝到脚趾头,亲吻一回你的爱人吧,你的爱人也愿意啊,她也愿意从头到脚,再到你的小老聂,好好的轻吻你一回,我就问你,那种感觉舒服吗,当舌尖滑过去,口腔包裹着,那种温度,那种湿润,爽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