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节

是郑先生邀请她们的。

原因是郑先生的老来女和胖胖肉肉差不多年龄,准备要来北京学习生活,郑先生想让女儿提前适应一下,所以让同龄小朋友带带。

别人家都是夫人外交,到她这改成儿子外交了。

不过对于儿子交朋友,她还是很支持的。

带孩子去吃饭,当然要捯饬捯饬,别看两小崽年纪不大,但都有自己的审美了,蓝凤插不上手。

她们家衣服又都是曼娟堂姐负责的,所以每到换季,曼娟堂姐或是亲自过来或是让人送来新品目录,喜欢什么直接勾选,公司有她们家人的尺码,很就能把成衣送过来。

孩子小的时候,当然是蓝凤给选的。

两年前,这活就归他们自己了。

刚开始,蓝凤还关注了下,就怕他们审美扭曲,之后发现比她会搭配。

还有两回,曼娟堂姐都觉得比她们的小模特穿得好看,回去让小模特重拍呢。

蓝凤觉得这可能是天分,至此就特别放心,不再关注了。

蓝凤之前和胖胖、肉肉说了,这次出去吃饭是带他们认识漂亮妹妹的,让他们稍微打扮一下。

结婚这两臭小子问了句,有妍妍姐漂亮么。

蓝凤迟疑了下,她真不是王婆卖瓜,但是像妍妍那么漂亮的小丫头她这么多年还真没看到。

都说女儿随爸,想到郑先生那张脸,e……

不过她也不能乱说,万一小姑娘随妈妈呢。

“我去!”蓝凤看着打扮一新的小哥俩,格子羊毛衫、蓝色英伦风呢子大衣,脚穿黑哥小军勾鞋,简直了,俩小潮孩啊。

必须给个大拇指!“请问两位小帅哥,你们谁家的啊,咋把你们生的这么漂亮呢!”

还不是老娘会生!哈哈……

胖胖抹了把刘海,“天生丽质难自弃!”

肉肉仰着小脑袋,“貌若潘安!”

蓝凤噗嗤笑了,“两个小自恋狂,没有我和你爸的好基因,你们能这么好看。”

胖胖拉着弟弟的手,“那你也得承认,我们胜出于蓝而青于蓝。”

蓝凤故意和他们抬杠,“在我眼里,当然是爸爸更帅一点的。”

肉肉嘟嘴,表情不服气,“那是因为你情人眼里出西施,还有这么多年,你瞅习惯了,再过十年,爸爸老了,我和哥哥会越来越帅的。”

胖胖也附和,“要是问姥姥肯定是我们帅。”

蓝凤举手投降,在她爹娘那,她都比不过两臭小子,何况女婿,不在一个等量级好嘛。

蓝凤开车带着儿子们出发。

现在也没儿童座,不过俩孩子也大了,不过他们也习惯了。

去的是一家粤菜馆,这几年经济越来越好,北京的饭店也越来越多。

五六十年代,北京这边有苏联饭店。

八十年代,就有西餐、法餐了。

现在泰餐、日餐、西班牙菜……各式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