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巴诺很大,大到一眼望不到边的程度,看着那些星星点点的灯火,我琢磨着事情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委实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我和十夜认识也不过将将几天,眼下我们几次相遇,时不时我就出现的幺蛾子,他就会英雄般潇洒地站在我面前,竟还是个人见人爱的偶像,恍若想到庄晗晗,大抵会惊掉下巴吧。
我正吃的好,将一块果冻滑进嘴里,已吃到打嗝的程度,半路上插进来一只手,将勺子里的塞进了自己嘴里。有夜风缓缓吹来,随着他一同靠近我,那嘴角噙着温暖的笑意,与这风极相称,缓慢靠近了我的耳侧,停在了不远不近的地方。我能清楚的看见他轻轻颤动的睫毛,喉咙滚动了一下,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带着几分撩拨,真的十分地要命,我僵在原处,心跳加速,根本无法屏蔽来自这个男人的魅力。
失神间,听见他得逞的口气,“笨笨,你喜不喜欢吃这个。”他将一块蛋糕塞进我的嘴里,停在半空的手顺手捏了捏我的脸,那手轻抚过我的脸颊,指尖碰到了我的眼镜框,慢慢摘下我的眼镜,而后目不转睛的看着我的脸,他莫名的停在了那尺度内,像是遇见了什么惊诧的事。
十夜后来说我,是那种他遇见的最难以接近的人,而当见过馥汀兰后,他认为我与她还相差甚远,我属于那种表面强势内心柔弱没有安全感的类型,馥汀兰属于那种即便平静含笑,那双深眸也没有温度,永远看不见底。虽然这个话题有些扯远了,但是他能够将所有的细节记得清清楚楚,因为他本就不是个复杂的人,所以足以证明,他的情不自禁和真真实实的喜欢上了我。
他仿佛觉得自己正一步步的靠近我,但却很清楚,我与他心灵之间还有很远的距离,尤其当他如此近的看着我的时候。
我那时候并不知道十夜有了事情瞒我,他也并不是故意的,只是我的这张脸让他有着无法抵抗的诱惑还有距离感,那要追述至命运的溯源。
我知道他在认认真真的看我,一把推开了他。
他愣了一愣,突然意识到他的失礼,问我,“这么晚了,要不要给你姐姐和姐夫打个电话?”
我并不想解释什么,轻抬了下下巴,“你送我回去吧。”
第二十章 沈爷爷的日记本
我一点也不记得那一天剩下的时间是怎么过的,也不记得回家的过程,后来又讲过些什么话,但当我回到家中后,我便即刻开始期待下一次的赴约。
爱情可以使一切变得美好。
“她很好,已经睡下了。”
陈思源大概也可以看得出我心情并不糟,于是让我不用过于担心,并说会找个时间与我好好谈谈,我虽很想走进她的房间看望,但是看他这样讲,我便独自回了卧室。我的家事一直复杂,所以在一切揭开后,应该不至于更加复杂,我很期待与馥汀兰的关系是否因为这次的事件可以缓和,甚至在想这一切的改变是否都应感谢于十夜的出现。
故事发生到现在,我认为有必要介绍一下十夜。
做一个优秀的演员并不是他的梦想,也不是他家人的梦想,十夜他是个孤儿。
对于任何孩子来说那些无穷无尽的童年回忆,他是在孤儿院度过的。过去的时光就像个沉重的铅球般一直拽着他的心,每当他看见那些繁华的人间烟火,站在舞台上发光发热,美少女和粉丝对他疯狂的叫着“我爱你”,他都会回应招牌式的职业假笑,那些用标尺设计好的表情和动作,让他有如机器人般完美无瑕,那些光环笼罩的每一个瞬间,对于他来说都是心酸的泪水,之所以能够笑得出来,自然只是因为受过严苛的训练。
“你要熟悉你的微笑,你脸的每一个角度,这就是你的职业素养。”
这是经纪人蓝薇对他说过的话,也是要求。
那些千姿百态的人生似乎都与他无关,当那日他被蓝薇握住了手时,像遇见了人生第一位亲人般,他永远忘不了这个表面火辣冷酷,而内心充满柔软和脆弱的女人对他说出的第一句话:“从此我会给你一个未来,所有人都会看见你的未来,你不该呆在这样的地方,我会让你成为光。”
十夜确实迎来了人生的转折,他充满彷徨走出了孤儿院,没再回过头看一眼那容纳他度过十几年的地方,对于他,人生的每一次转折都如浮萍,飘走了也便不再不舍。在他刚刚青春期,开始并不安于蛰伏一处的叛逆期时,蓝薇不仅给了他希望,也给了他人生中唯一一次回忆中的美好,这个可以依赖的人,像妈妈那般,可以包容他的一切,也成为他工作和生活的唯一。
“我该怎么做?”
十夜很期待这次转变,于是他开始了严苛的训练。
也许是因为他心无旁骛,也许他确实天资潋滟,也许蓝薇将人生的一切资源都放在了他身上,也许这就是他的命运,时间很快过去,两年后,十夜红了,成了人尽皆知的全民偶像,并开始了真正没有自由的人生,尽管他从未自由过。因为他顶着这张脸,甚至被社会变成了符号,他从孤儿院的牢笼进入了一个华丽的笼子里,尽管金碧灿烂,但幸福与他而言,只是童话故事罢了。
蓝薇像教父般苛刻的训练他,出于求生本能,他活生生将自己的灵魂撕成了两半。当他面对工作时,他永远阳光明媚,他是人尽皆知的明星,而独自躺在小窝时,他微茫得几乎什么都不是,最可悲的是,他的“小窝”永远都是全国各地的高端酒店总统套房,他从未有过家。
纵然十夜将工作视为唯一,但有一件事,他从未对蓝薇说起,他有一本古老的日记本,是他从未见过的爷爷留下的,他一直在偷偷寻找自己真正的家人,这样的渴求,他从未放弃过。
这一天,十夜送我回家后在酒店的健身房跑了很久,几乎快要脱水他才从跑步机上爬下来,一身汗水回到酒店房间,已经是晚上八点钟。
房间里,蓝薇为他备好了适合他卡路里的水果和维他命,并坐在旁边的沙发上喝茶,手里“哗啦啦”地翻着时尚杂志。
“蓝妈妈,想我啦?”十夜若无其事的投以阳光般的笑容。
“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带了你这么难带的艺人,我巴不得你离我远远地。”蓝薇依旧穿着得体,也是,像这样的女士很难看见她们邋遢的一面,她扔下杂志。
“我哪有难带,全公司就属我最听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