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吃糕点

宝珠一听,这不就是嫁去他家伺候他家。她心里有点不乐意,又敢怒不敢言。便低着头不想理睬他。

周志平看着她低头不说话,以为她心虚知错,心里畅快满意。看她又长得娇美可爱,虽然不是他喜欢的长相,看上去身体也弱。但是跟了他,他一定治治她懒惰的性子,让她好好吃饭,养得白胖。

他高兴起来,脸上挂了微笑。便掏出裤兜里的发夹和从友人招待他送他的点心。那点心闻着喷香,他舍不得吃,便用纸包了起来,

揣在怀里。

林宝珠看着他拿出一个红色的发夹,看上去做工粗糙,撇撇嘴,有些看不上眼,这种廉价的小饰品她家的丫鬟都不会带呢。她抿抿嘴,便小声道:“我不要这个。”

周志平看到娇小姐不要这个发夹,心里有些感动,女儿家谁不爱这些小玩意儿?看来她也和她是一样的,觉得现在花钱紧张,这种没多大用处的饰品是在浪费钱。他有种“孺子可教”的欣慰,伸出结实的手臂,强硬地塞给她:“给你买了你就收着。”

林宝珠勉强地接了那个发夹,看着周志平灼灼地期待盯着她看,面色被盯得发红。这人好不知羞,又盯着她看个没完。她咬咬牙,把它别在自己的头发上。

周志平看着她把发夹别上去,脸颊红红。心里得意,他也是个真正的体贴媳妇的男人了,明明用钱紧张,还买了一个发夹送她,看她的样子,明明是及其喜欢了,之前还说不要,肯定是心疼他乱花钱。

看她带上发夹,周志平又把糕点递给她说:“你吃了这个。等到你嫂子回家,还得分给别人。”

林宝珠很久没吃糕点了,就顺势拿过来咬了一口。味道有些甜,但是做工有些粗糙,粗粮做的糕点并不精细,有些硌嗓子。她吃了两口就放下了,看着面前的男人:“我吃不下了。”

周志平看她像个小猫一样咬了两口,糕点还有一大半没吃。看她神色是真的不想吃了,车马奔波了一天也没吃午饭,不想浪费,便伸出手把她没吃的剩下的糕点两三口吃完了。

林宝珠见男人脖子上还流着汗,伸出健壮的胳膊一把把她吃剩的糕点全部吃了,心里羞愤欲死,这!这人怎么这样!竟然把她吃过的就这么吃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