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

疯犬与美人 盛晚风 2031 字 3个月前

与蛮夷之地这种微妙的平衡,在满朝几千双眼睛下,竟暗暗的被沈氏维系了这么多年。

他们一族看似是永远忠于皇帝,是帝国开疆拓土的一个工具,但却也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而事实证明,当初他父亲的选择是正确的。

元成帝这么些年,杀了多少当年开朝功臣,尤其是在改革方面居功至伟的功臣,但唯有沈家屹立不倒,那就是因为沈长鹭的无可替代性,武将千千万,可从来没有一个能像沈长鹭一样,不止是皇帝,就连百姓也有这样的认知,只要有他坐镇,那外敌就不敢进犯。

沈至欢面色并不好看,道:“那我们当真要追随周誉吗?既然陆…那个太子还在活着,为什么不去找找他,扶持他登上大统呢?”

沈长安的指节碰了碰桌面,道:“妹妹,你觉得血脉,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沈至欢无可辩驳。

她记得当初陆夜也跟她说过类似的话,在她还没有回复记忆的时候。

为什么陆夜不来求助沈家,当时陆夜是怎么回答她的,原话她已经忘了,但现在看来陆夜所猜竟分毫不差。

情谊和利益比实在算不得什么,只有当陆夜真正打出皇室太子这面旗帜,当他的能力足以与现下这个庞大却鸠占鹊巢的王室抗衡的时候,他才有资格与沈家谈判。

那个时候,他才配去讲情谊二字。

沈至欢都懂,可她仍觉得心里不太舒服。

“连皇帝都能被偷偷换人,这也太…”

“嗯,所以当初必定是从内部就先瓦解了,能凭借一场大火就一举成功,这也不是仅两三年布划就可以的。这个王朝上下,没有哪个是省油的灯。”

这些沈至欢都管不了,这其中所牵连的因素太多,她得为她的每一句话负责。

她没有再说下去,转而问:“那我们什么时候走呢?”

沈长安问:“你想什么时候走?”

沈至欢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道:“拖的久了也不好,我不想挺着大肚子走那么远的路。”

沈长安伸手轻轻拍了一下沈至欢的手背,道:“那我们过几日就走。”

在沈长安回来的第三天,宫里突然传来消息,皇帝驾崩,传位于太子周誉。

皇帝在一年前就卧病在床,沈至欢那时候以为老皇帝撑不了几日,但没想到他居然能活到现在。

皇帝驾崩,正是是举国缟素的时候,沈长安一回来,沈至欢便不需操持什么府内事务,她被保护的极好,每天要诊两次脉,每日最大的事就是想一想三餐吃什么。

皇帝驾崩,沈长安这两天便格外的忙。

沈至欢在府里闲的紧了,就忍不住想要绣点东西。

一开始她什么都没想,只是凭着感觉随便绣一些,当一只栩栩如生的小鲤鱼出现在绣布上的时候,沈至欢皱着盯了半天。

沁兰道:“小姐,您在给小少爷做衣裳吗?”

沈至欢不绣了,把针线一推,道:“我给它做什么衣裳。”

沈长安下午回来之后,告诉沈至欢他们明天一早就会动身,问她还有没有别的事要处理,要不要再缓两天。

沈至欢当然没有,她巴不得赶紧离开,好像从上京城离开,就能把某种联系切断一般。

东西到晚上就收拾好了。此时已经入夏,夜晚的上京城微风徐徐,夜色清凉。

沈至欢坐在院子里坐了一会,然后回到了房间里。

临睡时,她关上了门窗,沁兰就在外面候着。

但或许是要离开了,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直到听见有细碎的响声从窗户那里传过来。这声音很弱,若是不仔细听,是全然听不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