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疯犬与美人 盛晚风 2173 字 3个月前

男人的脸色已经变的青紫,挣扎的动作也越来越弱,陆夜唇角仍带着笑意,眼底却尽是阴鸷。

直到男人双手无力的垂下。陆夜松手,尸体无力的倒在地上。

眼睛瞪着,眼球泛血丝,带着惊惧,面色是骇人的青紫。

第4章 “喜欢凶点的”

翌日清晨,沾染着细雾的阳光细细碎碎的洒街道上,一顶轻巧低调的软轿停在了安平侯府的门前。

楚夏走进沈至欢的应月阁时,沈至欢罕见的正在绣花。

她的手法很娴熟,嫩白修长的五指捏着细针,走近了方才能看见布面上绣的是一朵艳红色的扶桑。

她手里那块锦缎是嫩粉色,扶桑花颜色艳红,已经完成的那部分栩栩如生。

沈至欢抬眼看见楚夏进来,手里动作没停,快速将那一针勾完,然后放下的手里的东西道:ot你怎么亲自过来了,我不是让人去接了吗?ot

楚夏带着怀里的小狗走到沈至欢旁边,温声道:ot我在家里待的实在腻烦,就趁这个机会来找你啦。ot

楚夏是御史台楚逢易的小女儿,两人从两三岁就开始在一起玩泥巴。

楚夏怀里的小家伙睁着一双黑漆漆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很胖,小尾巴慢吞吞的摇着,腿很短,软乎乎的,任谁见了都喜欢。

沈至欢却毫无想要碰它的意思,目光淡淡的落在它身上,问:“给它沐浴了吗?”

楚夏道:ot它还小,不可以用水,但是人家干净着呢。抱抱看呗至欢。”

沈至欢面露嫌弃,楚夏早就习惯了她的性子,捏了捏小狗的爪子,道:“坏姐姐,不可以嫌弃人家!”

沈至欢道:“它怎么这么胖?”

“因为它是哥哥,性子最凶,别的小狗吃奶都抢不过它呢。ot

沈至欢似乎这才看它满意了些,开口道:ot我喜欢凶一点的。ot

“对呀,待它长大了可以保护你!”

楚夏说完弯腰将小狗放在地上,想让它熟悉一下这的环境,见门窗都在关着才凑近了沈至欢,压低着声音问:ot至欢,你真的要那样啊,你继母她该不会……ot

沈至欢看着趴在自己脚边的小狗似乎对她的裙子很感兴趣,奶奶的叫唤着,她有意逗它,绣鞋有一下没一下碰一下它的小肉爪,心不在焉道:ot不会,她倒是还没胆大到能做出伤害我的什么事。ot

楚夏脸色有些发红,不好意思道:ot至欢,我…我的意思是说你继母她该不会……做出伤害小狗的事吧。ot

沈至欢:ot……ot

二人简单说了几句之后,沈至欢便站起身来:ot走吧,带它看看它的新家。ot

她起身时,绣了一半绢布掉在地上,楚夏伸手捡起,问道:ot至欢,怎么突然想起刺绣啦?ot

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颜色还这么嫩。”

沈至欢的绣工在上京城闺中女子也算数一数二,但她并不是安静温和的性格,绣东西倒并不频繁。

沈至欢侧眸看了一眼,不以为意道:ot是给狗的,粉色配它。”

楚夏看了眼黄黑黄黑的小狗娃子:“……配吗?”

李书锦初来府里时,李艳芬不知道怎么想的,非让李书锦跟着沈至欢,不止吃穿用度竭力比着她,就连住处都选了一个和沈至欢最近的轩月阁。

沈至欢带着楚夏走进轩月阁,这里已经被喜春带的丫鬟重新收拾了一遍,为了方便小狗活动,屋里不必要的家具都撤了出去又铺了一层地毯,故而这会甫一进来,就显得空荡荡的。

屋里打扫的丫鬟还是三年前照顾李书锦的那一批,但喜春带人来收拾的时候,却愣是没人敢说一句不好,只因这府里人人都知道,不管李氏多宠李书锦,这府里现在真正名正言顺的主子,只有沈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