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他的小尾巴 李暮夕 1637 字 3个月前

面子?

她撇撇嘴。

那能当饭吃吗?

可她是个实打实的路痴,偌大的城市,回环曲折的串胡同,每一个都大同小异,在街上兜了两天都没找到地方。

后来,她实在是饿得狠了,埋伏在一条胡同巷子里,扒了一个看起来斯斯的少年。

她永远都记得,她那一瞬间冲出来并从他手里夺过钱包时,他脸上那一闪而过的茫然。是的,茫然,不是愤怒,是茫然,好像他想象不到在皇城脚底下还有人敢当街抢劫的。

方辞才不管他想什么,拔腿就跑,利落地不行。

她心里甚至窃喜地想,一会儿去吃什么好。

烤鸭、还是牛肉?

但是很,她就笑不出来了。

这个看起来挺弱鸡的小白脸,居然追了她六条街,脸不红气不喘,气定神闲的,还直接把她堵死在了一条巷子里。

方辞认了命,把钱包丢出去,抱头蹲地,准备迎接一场毒打。

出乎意料的是,他没有打她,而是把她带去了路边的一家面馆。在狼吞虎咽了三碗面后,他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可言说。过了会儿才道:“你慢点儿,会噎住的。”

他的声音很好听,方辞这才正眼看他。

古人说的好,饱暖思淫欲,欣赏美色前,首先得吃饱了。

但是那时候,方辞是真的有点后悔。怎么就没早看他一眼呢?

板寸头,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衣和背带西裤,眉清目秀,气质斯。长身玉立的少年,笑不露齿。

方辞那时候,觉得他真是好看啊。

酸溜溜地说上一句,有一种惊艳了时光的感觉。

后面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跟他回了方家后,方老爷子就此确认了她的身份,把她安排在了家里。

那时候正值方戒北他爸从西部调迁回来,还没决定去向,方家还没有搬进机关里的大房子,住在外面的一个大平层里。

一家人人多,她跟他住一个厅,床和床之间就隔层幔。有时夜半起来,她心里使坏,灵机一动就拿笔敲他的床头,方戒北就一跃而起,拿早就准备好的枣子打她的头。

每次都能命。

她就扑过去揪他,然后就被他反压、制住,接着被他提着后领子从屋子里拎出去,犹如猎人提着小兔子,沿着走廊游行似的喊一圈。

——我家的小姑娘,长大了,忒不乖啊,谁要?卖给他了!

楼道里一排门“唰唰唰”一溜儿整齐划一地打开,家家户户扯开嗓门揶揄他,你家的小姑娘,自个儿留着吧,装腔作势,真卖了她,你舍得吗?

那时候机关大院周边废弃的筒子楼,还是旧时候的办公楼和营房淘汰下来的,长长一条过道通到底,所有人家都排在两边,你家发生了什么事,站过道里喊一声,不出片刻,一整层楼的人都知道了。

人人多说,方家那小两口蜜里调油,好着呢。

在回不去的青葱岁月里,她一直以为他跟她是最亲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