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

只是心里那个模模糊糊的想法,越来越坚定。

虽然没有法律惩罚他们,但狗狗们也算报了仇。这次的伤势,他们不在医院待个十天半个月,绝对出不来。

而且被狗咬得这么厉害,若是能让他们产生阴影,以后不敢偷狗的想法,那就再好不过了。

陆柠想着那群人的下场,再看趴在她身边的天狼,揉揉它的立耳,“只要一想到拐卖你的人受伤这么轻,我就生气,你好歹是退役警犬,杀伤力也太弱了吧。”

“嘤嘤~”天狼一时没转过来,发出可怜的声音。

然后惊吓住,晃晃头,发出洪亮的叫声,“汪汪~”(犬把他吓尿了,他很怕犬了~)

怕是怕,但人的自我调节很强,如果那人事后恢复过来,做事可能会变本加厉。

算了,没确定的事就不说出来加重天狼的负担了,本来就担心回去被处罚,要是知道会连累同类,可能会更愧疚。

[行吧,就希望他知错,以后不要再偷狗了。]而且他是拐带天狼的主谋,监狱肯定要走一遭的,只是不知道会判多久。

不过陆柠对此不抱希望,因为犯罪未遂,能关一年都不错了。

因为之前狗群攻击,受伤的人发出的哀嚎声,之后又陆续来了警车、救护车,安静的一栋栋楼房慢慢有人探出身体来看好戏。

有些热衷八卦的人,还专门下楼,站在拉好的警戒线外,探头看向屋内,嘴里时不时发出啧啧感叹。

这些看热闹的人,面对邻居的惨状,所有人的脸上没露出悲痛、难过的表情,当陆柠收拾女人的时候,围观的人也作壁上观,完全就是局外人的模样。

如此看来,贩卖狗的一家人,非常不得人心啊。

几乎伤者都送去了医院,黎文柏也带了部分人过去守着,现场就由梁宿来负责。

在发现没什么可看后,围观的居民也慢慢散开,但讨论却很热闹。

“终日打雁,终被雁啄,活该啊。”说这话的人,听语气就能感觉到有股恩怨。

“谁说不是呢,老陈被咬得那个惨啊。”

“这次终于被警察抓住了,就希望老陈以后别再干这事了。”

“说不准,他不整天说卖狗肉不犯法吗,估计伤好回来,又接着干。”

陆柠带着天狼在车上又呆了十几分钟,周围除了警察,已经没什么人了。

这时,道路后方缓缓开来一辆面包车,距离十几米,天狼动动鼻子,闻到空气中同类的味道。

“汪~”(柠柠,有同类。)

陆柠也从后视镜发现了开进来的面包车,狗狗的叫声即使在刹车声中也传得清清楚楚。

“走,过去。”如果这不是狗贩子的车,她名字倒着写。

陈建安是老陈的远房亲戚,通过老陈知道狗肉属于无本买卖后,就买了辆二手面包车,做好改装,日常在附近或者村里逛逛。

因为清楚要做的事,还特意定制的工具,只要轻轻一射,狗立马倒地,等主人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开车走远了。

无本的买卖,干得就是痛快。

今天回来,车里已经是满满的货。

附近的居民对老陈一家做狗肉的生意一直有意见,不为别的,狗叫声太吵,休息都休息不好。去找老陈他们讨个说法,一家人蛮横得很,不仅把人赶出家门,老陈的老婆还堵在门口辱骂,激动的时候甚至拿着拿石头砸门。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所以他们一家在附近,基本没什么好名声。

至于说偷狗杀狗的事,也不是没居民举报,但他们销赃的速度很快,等警察来的时候,早就把剩下的狗转移,并清理完环境。